方案概覽
方案適用于納入水、氣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排污單位及國家和本市規定應當安裝自動監測設備的排污單位。
1、符合建設安裝的要求
1)除一類污染物重金屬排放的排污單位、污水處理廠、醫療機構外的其他排污單位廢水排放監測項目應當包括流量、pH、化學需氧量和氨氮,特征污染物包括總氮、總磷的,監測項目還應包括總氮、總磷。
2)根據《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3-N 等)安裝技術規范》的要求,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組成要求以及CODCr、TOC、NH3-N、TP、TN 水質自動分析儀應測量混合水樣的要求,水污染源自動監測系統都應該配備水質自動采樣器。
2、排放口設置
廢水排放口應符合《排污口規范化整治技術要求(試行)》、《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3-N 等)安裝技術規范》(HJ 353)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HJ 91.1)等要求。
3、數據采集傳輸
1)所有污染物濃度數據和水質參數均由真實測量得出,直接通過數據采集傳輸儀傳輸至生態環境部門監控平臺。
2)現場端和監控平臺的數據傳輸執行《污染源在線自動監控(監測)系統數據傳輸標準》(HJ 212),數據采集傳輸儀需滿足《污染源在線自動監控(監測)數據采集傳輸儀技術要求》(HJ 477)。
4、自動監測監控設備安裝技術要求
1)化學需氧量、氨氮、pH、流量自動監測設備,分別滿足《化學需氧量(CODCr)水質在線自動監測儀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HJ 377)、《氨氮水質在線自動監測儀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HJ 101)、《pH水質自動分析儀技術要求》(HJ/T 96)、《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3-N 等)安裝技術規范》(HJ 353)等要求。前述自動監測設備還具備《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3-N 等)運行技術規范》(HJ 355)明確的自動標樣核查功能。
2)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的水質自動采樣單元應滿足《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3-N 等)安裝技術規范》(HJ 353)、《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3-N 等)驗收技術規范》(HJ 354)等要求。
5、聯網備案
1)固定污染源自動監測監控設備是污染治理設施的組成部分,排污單位是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的責任主體,負責自動監測監控設備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確保一點多傳,實現與各級監控平臺的聯網。
2)排污單位應當及時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的設備系統方可投入使用。設備的主要或**部件更換、采樣位置或者安裝位置等發生變化的,以及數據采集傳輸儀發生更換的,應當重新組織驗收。
3)排污單位應在設備驗收合格后五個工作日內,將污染源自動監測監控設備有關材料交有管轄權的生態環境部門登記備案。
解決的痛點
合規性
運行穩定性
系統構成
固定污染源水質自動在線監控系統由四個單元組成,其結構如下:
1)采樣單元
采樣單元必須保證向整個監測系統提供準確可靠、有效的水樣,主要由符合環保要求的自動采樣器來實現。根據現場情況,可能會加入潛水泵或自吸泵來提高采樣有效性。
2)監測單元
依據污染源的特征,需要監測的參數各有不同,自來水廠的排放口的監測參數有COD、氨氮、PH、流量,故水質監測單元由COD、氨氮、PH、流量計等測量儀器組成,要求各儀器測量數據準確可靠,儀器通過相關的型式批準證與制造許可證,儀器的量程和使用環境滿足現場要求,儀器的數據輸出接口滿足聯網的要求,儀器運行完全自動化。
3)數據采集傳輸單元
數據采集傳輸單元由數據采集傳輸儀、相關數據線和數據線連接件構成,作用是把監測儀器的數據采集、處理并上傳。要求數據通訊方式能夠與現場所有的監測儀器相匹配。使用GPRS傳輸方式,將采集到數據通過傳輸介質傳輸到管理部門的接收端。
4)接收、管理單元
除了運營單位的接收單元外,所有監測數據匯總后,傳輸到市環境在線監測平臺,由環保部門根據各企業排放標準,統一管理、存檔、備案。對于超出排污規定標準的企業依法到現場取樣、比對,做出相應處理;國控或省控企業監測數據需傳輸到上一級環保部門。
5)系統拓撲圖如下:
方案特點
可根據地方性要求制定合規方案
系統運行長期穩定
可提供第三方檢測報告
可提供運維服務
采用混合采樣技術
自動標樣核查
實現環保聯網